• 1
  • 2
主营产品:甲级防雷检测仪,乙级防雷检测仪,防雷装置检测专业设备
技术文章
首页 >>> 技术文章 >>> 关于受理2020年度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乙级资质申请要求

关于受理2020年度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乙级资质申请要求

点击次数:364 更新时间:2023-04-06

各有关单位:

依据《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31号),现就做好2020年度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乙级资质受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乙级资质的单位,应当符合《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31号)第七条、第九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请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当包括“防雷装置检测"或者“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等字样。

(二)专业技术人员与申请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当至少从2020年3月起签订。

(三)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提供至少从2020年3月起的,在申请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记录,并加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章。

(四)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应当与防雷、建筑、电子、电气、气象、通信、电力、计算机相关专业中的一种或者几种一致,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1名,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3名。

(五)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申请单位应当出具单位公章的技术负责人任命文件。

(六)技术负责人应当从事防雷装置检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防雷工程专业施工、建筑物电气设计或者建筑物电气施工工作3年以上。

(七)2016年12月27日,中国气象局办公室下发《关于做好取消防雷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后续工作的通知》(气办发〔2016〕34号)后,《防雷装置检测资格证》不再作为申请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的必要条件。

二、申请材料要求

各申请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和顺序,装订好纸质申请材料,并编订页码和目录:

(一)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申请表(见附件1,第1页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专业技术人员简表(见附件2);

(四)技术负责人任命文件;

(五)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职称公布文件(或职称评审表)、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缴费记录以及任意3个年度的防雷装置检测能力确认材料的复印件(要求见附件3);

(六)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职称公布文件(或职称评审表)、劳动合同以及养老保险缴费记录的复印件;

(七)仪器、设备及相关设施清单(要求见附件4)和发票复印件;

(八)仪器、设备检定或者校准证书复印件;

(九)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十)防雷装置检测质量管理手册。


电话:86-021-56473713 传真:86-021-56473709 地址:上海市闸北区江杨南路466弄 邮编:
GoogleSiteMap     ICP备案号:沪ICP备12032933号-12    管理登陆